一、主办单位:广州航海学院
二、承办单位: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务处、校团委、学工处
三、协办单位:校学生会、校篮球协会
五、比赛时间:4月-5月
六、比赛地点:黄埔校区南北区室外篮球场
七、参赛资格:凡广州航海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
八、比赛规则:采用国际篮球联合会颁布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九、报名规定:
(一)组队要求: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每单位男、女各报一队。每队限报10-12人,领队1名,队长1名,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方法:各参赛单位必须于4月10日17:00之前登录“青年之声”报名,并提交报名表纸质(必须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文档(文档统一命名为“2018年**学院篮球比赛报名表”)至校黄埔校区体育馆112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熊庆霞老师(13342816433)(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852663230@qq.com)。如果纸质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为准。
(三)报名要求:须使用统一报名表(见附件一)。报名表一律电脑打印,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按照报名表详细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按无效处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
(四)球员号码一经填报,将不能改动,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报名参赛队员由所在学院组织体检(做心电图),经检查身体健康(医院开出的健康证)并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者方可参赛。健康证赛前交黄埔校区体育馆112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熊庆霞老师(13342816433)。
十、比赛办法
(一)赛制:本次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三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小组赛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的单淘汰赛。
(二)积分办法:小组赛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个队积分相同,则胜者名次列前,如果三个及以上队积分相同,则以他们在小组赛中相互间的得失分率来决定名次,若任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三)比赛特殊规定
1、比赛分四节进行比赛,每节十分钟,一二节之间、三四节之间休息两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小组赛和淘汰赛中任何情况都不停表。比赛每节最后两分钟任何情况都停表,包括裁判要求停表的情况。
2、开场跳球一次,之后轮换开球。
3、暂停:暂停允许情况与判罚标准遵循国际篮球联合会指定的FIBA官方篮球规则。
着重说明如下:
(1)每队可准予:
a.每次暂停时间一分钟
b.上半时2次暂停;下半时3次暂停,但每节最后2分钟最多2次暂停;每一决胜期1次暂停。
c.未用过的暂停不得遗留给下半时或决胜期。
d.除了对方队员投篮得分并且没有宣判违规后准予的暂停外,应给首先提出暂停请求的队伍登记暂停。
e.在第四节或每一决胜期的比赛计时钟显示为2:00分钟或少于2:00分钟时,在一次成功的投篮后,不允许得分队暂停,除非裁判员已中断了比赛。
(2)暂停申请程序
a.只有领队或队长有权请求暂停。他应与记录员建立目光联系或亲自到记录台处清楚地要求暂停,并用手做出正确的常规手势。
b.一次暂停请求只可在记录员发出该次暂停请求的信号之前被取消。
c.暂停及请求暂停,记录员就应发出信号,通知裁判员已提出了暂停请求。
如果某队已请求了暂停,在对方队投篮得分时,计时员应立即停止比赛计时钟并发出信号。
4、在比赛中参赛队要求暂停和换人的,必须由领队或队长提前向记录台请求,并经裁判允许方可进场。
5、球队单节犯规累计达4次时,在技术台将会挂出红旗提示裁判(红旗将挂在防守方一侧)。其后该球队的每一球员侵入犯规应判罚球两次,由被犯球员主罚。
6、弃权及告负说明:弃权及告负情况与判罚标准遵循国际篮球联合会指定的FIBA官方篮球规则。
7、比赛时每队队员服装统一,印有号码。
十一、抽签和分组
(一)各学院参赛队伍
1.抽签会议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请于报名截止后查看校学生会体育部公告),具体分组原则和抽签方案将在抽签前公布,抽签结果将在会议上确定并及时公布。
2.抽签会议必须由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或副部长参加,因故不能出席的队伍必须在抽签会议前1天上午12:00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校体官方邮箱:ghxtno_1@sina.cn)形式致校学生会体育部,委托组织单位代抽签(联系方式:15918710285)。
(二)裁判队伍
抽签会议时间、地点待定
(三)分组
抽签决定球队组别及各阶段对阵办法:
1、小组赛:组内循环积分赛 地点:北区篮球场
男子A组:3支球队 女子A组:3支球队
男子B组:3支球队 女子B组:3支球队
男子C组:3支球队 女子C组:3支球队
2、淘汰赛:抽签对阵 地点:黄埔校区南北区室外篮球场
(1)由A、B、C组中每组前两名胜出球队进行抽签对阵。分别设‘1’、‘8’、‘空’共3支签。
(2)抽签及对阵设置如下:
a.由A、B、C组各小组积分第一的球队进行抽签,从‘1’、‘8’、‘空’3支签中抽到‘1’和‘8’的两支队伍轮空直接进入四强。
b.抽到‘空’签的队伍则在除本小组外积分第二的两支球队中抽取一支球队作为对手,剩余两支球队则自动对阵。胜方进入四强,负方争夺5、6名。
c.进入四强球队进一步争夺前4名,一轮比赛中胜方在下一轮争夺冠军,负方则争夺季军。
注:以上设置男、女两组相同。
十二、报到事宜
(一)各参赛队伍在抽签会议上报到,须上交有学院盖章,领队和所有运动员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二),没有上交《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的队伍将不允许参与抽签及参赛。
(二)所有参赛队伍都必须在本次比赛的“篮球竞赛日程表”中相应比赛开赛前15分钟前到规定比赛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校学生会体育部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处理,且不接受该队对处理结果的投诉;且在预定的开始时间后15分钟,球队不到场或不能使5名队员入场准备比赛,则该支球队该场比赛视为自动弃权且判负。
(三)所有裁判人员、工作人员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签到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直接影响其评分结果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比赛用球和服装
(一)各队运动员穿统一下发的比赛分组对抗服,或统一样式篮球服装,运动员球衣号码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为避免各队球服颜色重复,每队需提前确定好要做的球服颜色并上报到校学生会体育部。
(二)运动员一律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佩戴项链等饰物进行比赛。
(三)各参赛队伍服装(含比赛服装)如出现商业性广告,文字或标志,必须书面报主办单位,并经主办单位同意后方能印制,且商业广告的文字或标志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
(四)比赛用球:男子为长虹牌BC777A(7号),女子为长虹牌BC600(6号),均为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产品。
十四、成绩公布
为能让各参赛队伍第一时间了解比赛成绩,校学生会体育部将每天的比赛成绩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用户名和密码将在联席会议上公布,请各参赛队伍派专人负责查看,但不能将邮箱信件删除。另外会定期在校园公告栏(如饭堂门口)和校学生会公众号公布比赛成绩。
十五、保险与费用说明
1.参赛队员必须出示健康证,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将保险凭证复印件赛前交黄埔校区体育馆112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熊庆霞老师(13342816433)。费用由各学院自理。
2.本次篮球赛涉及到的球服、体检、饮料、车费等相关费用由各学院自理。
十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队各取前六名,颁发奖杯。
(二)MVP球员(最有价值球员),男、女各取一名颁发证书。
(三)优秀裁判员8名颁发证书。
(四)优秀组织奖3名,颁发奖牌。
十七、突发事件处理事项
(一)在比赛进行中,若因天气因素影响到比赛的进行,组委会有权暂停比赛或更换为室内球场进行。若情况严重,组委会有权中止本场赛事,择日补赛。比赛时间为原赛剩余时间,从中止时的比分进行补赛。
(二)在比赛过程中,要始终遵守坚持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所有队员都要尊重裁判的判决,若有球员对裁判及工作人员有不尊重行为(例:侮骂),裁判将根据情况行判罚,情况严重者,组委会有权干涉。
(三)出现个别球员之间发生冲突事件(例:打架)将其驱逐出场,废除本场比赛上场权,挑起冲突的第一人处以禁赛一场(即下场比赛仍无上场权)的处罚。
(四)出现两支球队的群体冲突,则挑起该次冲突的球队将被取消本场比赛成绩,若情况严重者,废除其比赛权。
(五)比赛前各学院球队负责人应提醒球员不要在剧烈运动后饮水。
(六)当发现球员有体力不支,无法再上场时但仍想上场比赛时,各学院球队负责人应对球员人身安全负责给予正当规劝。
(七)天气炎热时,各学院球队负责人应提醒球员注意防暑。
十八、其它规定
1、优秀组织奖评定标准:每场比赛,每队相应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需派出至少2名工作人员协助校学生会,促进比赛的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名单最迟要在比赛前一天发送到校学生会体育部相关负责人处,工作人员需在规定签到时间签到及签退。每场比赛将由校学生会体育部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人员进行评分。
评分方法:每场比赛结束后,体育部负责人将直接对有工作安排的学院工作人员表现作出整体评分,即不对个人评分,每场赛事后评分范围在1-5分区间,最高5分,最低1分。所有比赛结束后,校学生会体育部将根据每个学院工作人员每场比赛所得评分总和与实际情况审核评定“优秀组织奖”。
2、优秀裁判员评定标准:每场比赛结束后,参赛队伍双方队长及当场次主裁判,须对每位在场上判罚比赛的裁判员相应打出表现分,即作出个人评分,每场赛事后评分范围在1-5分区间,最高5分,最低一分。每位裁判员每场比赛得分取三方打分后的平均分数。所有比赛结束后,校学生会体育部将根据每位裁判员每场比赛所得评分总和与实际情况审核评定“优秀裁判员”。
3、“MVP”球员评定标准:所有比赛结束后,根据记录表上的球员纪录,即得分、助攻、篮板、犯规情况评定“MVP”球员。球员进两分球得两分,三分球得三分,助攻、篮板各得一分。球员作出对裁判谩骂,记录台谩骂或者阻碍比赛进行等影响赛风赛纪的行为,一次扣十分。
十九、此次比赛的裁判由校篮协裁判组担任
二十、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共体育教学部、校团委所有。
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务处、校团委、学工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