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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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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游泳池开放通知
2017-06-01 09:22   审核人:

各单位:

学校游泳池定于201761日正式开放,请校内师生带好有效证件刷卡(不接受现金)购票入场,教职工家属(夫妻、子女)享受校内优惠价格,游泳池属于高危场所,为了安全,请严格遵守泳池的管理规定(详见游客须知书)

一、开放日期:

1.2017.6.1-2017.9.30(营业四个月)

2.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1800-20:00(公众开放);

(周末及节假日) 14:30-16:30(培训班)   1700-19:00(公众开放)

二、收费标准:

1.校内师生:6/人(带有效证件,否则按校外收费)

2.校外:15/人,次卡优惠(仅限校外)135/10次卡    260/20次卡(当年使用,过期作废)

附件:

游泳池告游客须知书

一、游泳者到场馆活动,必须遵守场馆内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引。

二、游泳属高危项目,须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合理进行游泳活动,凡身体不适者,须谨慎下水。

三、心血管疾病、癫痫、皮肤病、红眼病、急性沙眼病患者及酒后严禁进场游泳;精神病、传染病等患者及酗酒者禁止进入游泳场。

四、1.2米以下儿童必须有家长陪同方可下水。

五、下池游泳者须穿着合格的泳装、戴泳帽。

六、进入游泳池须走强制淋浴带。

七、能连续游50米以上者方可进入深水区。

八、严禁在泳池内进行跳水、潜水和追逐等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严禁骑膊马行为。

九、请勿将食品、饮料带到池内。

十、进场馆的游泳者请保管好自己随身物品,尽量避免携带贵重物品进场。

十一、严禁携带宠物进游泳场馆。

十二、本须知解释权属本游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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