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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体育馆管理规定
2021-01-25 20:42   审核人:

    体育馆是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健身和学校大型活动、会议等重要场所,为维持体育馆正常的运营秩序,创造更好的开放环境,保护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所有入馆者均须严格遵守本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本校师生员工均须主动向体育馆工作人员出示有关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及一卡通等);非本校师生员工进体育馆者均须出示并登记有效证件(身份证)。

2.严禁在馆内停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车辆(包括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自行车等),应自觉停放在馆外规定区域。

3.严禁携带宠物入场,不得故意高声喧哗,严禁在馆内打架斗殴、追打嬉闹等与体育运动、锻炼无关的活动;未成年人必须在看护人看管下从事体育运动,否则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严禁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吸烟者请到吸烟室),不得将玻璃制品、化学试剂、油脂物体、危险品带入或放置场内,保证场地消防安全。

5.入馆者应注意文明礼貌、讲究卫生,严禁将食物带入内场饮食,请勿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残杂物品,严禁将口香糖渣吐在场地上,保证场地清洁卫生。

6.入馆者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进入运动区域人员须穿软底无钉运动鞋或各项目规定运动鞋,严禁赤膊或穿拖鞋入内。

7.入馆者请注意自身与他人安全,使用器械时,请仔细检查器械、器材、设备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如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通知工作人员。

8.入馆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贵重物品请勿带入场内。如有遗失,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9.使用器材、设备须按规定办理租借手续,合理使用器材设施,使用后及时归还,并不得携带出馆外场地使用。

10.使用者自觉维护场内整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搬移已布置定位的体育设施,确需搬移的使用后自觉还原,对有意损坏公物者将究其赔偿责任。

11.馆内不得乱涂乱写,严禁器材故意向墙面、门窗撞击,造成损坏和破坏者必须照价赔偿。未经场馆中心许可,禁止在场地内悬挂或张贴宣传画、横幅等宣传广告。

12.教学、训练、竞赛期间无关人员请勿入内,以保证正常的教学、训练、竞赛秩序。

13.遵守开馆、闭馆时间,不得擅自入馆或延时滞留,如有特殊活动需提前或推迟开、闭馆时间,须事先履行报批手续。

14.雨雪天入馆者,所有雨具须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带入馆内。

15.本场地在保障学校大型活动、会议等外,在不影响日常教学、训练、竞赛及群体活动的前提下实行有偿开放服务,收费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6.任何单位、公司、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占用。如有需求请与场馆中心联系,办理预约申请及租用手续。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自觉遵守,违者必究。

10.任何单位、公司、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占用。如有需求请与场馆中心联系,办理预约申请及租用手续。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自觉遵守,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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